律詩是什么,律詩和絕句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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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是什么意思?
分類: 文化/藝術 文學 小說
解析:
律詩是近體詩的一種。格律嚴密。發源于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至唐沈佺期、宋之問時正式定型,而成熟于盛唐時期。
律詩的格律要求首先是詩句字數要整齊劃一。每首分為五言、六言和七言。其次隊詩句數量有不同限制。通常為八句,六句稱小律或三韻律詩,十句以上的律詩稱排律或長律。第三是特定的對偶要求。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詩,每兩句成一聯,計四聯,其中中間兩聯的上下句必須是對偶句。第四是聲韻格律的嚴密要求。律詩要求全首通壓一韻,限平聲韻,第二、四、六、八句壓韻。聲調應平仄相對。
唐代律詩在定型化過程中和定型后的創作實踐中都存在變例。如崔顥《黃鶴樓》前半首古體格調,后半首才合律。也有有意不依常格,變動平仄規定,稱為“拗體”。除變動第二、四、六的平仄外,還著重變動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的平仄。杜甫以創作拗體力矯圓熟,為后人仿效。
古人寫律詩,是嚴格地依照韻書來押韻的。韻書的歷史,這里用不著詳細
敘述。清代一般人常常查閱的《詩韻集成》、《詩韻合璧》等韻書,不但可以
說明清代律詩的押韻,而且可以說明唐宋律詩的用韻。一般人所謂“詩韻”,
也就是指這個來說的。詩韻共有 106個韻:平聲30韻,上聲29韻,去聲 30韻,
入韻17韻。律詩一般只用平聲韻,所以我們在這里只談平聲韻;至于仄聲
韻,留待下文講古體詩時再行討論。
在韻書里,平聲分為上平聲,下平聲。平聲字多,所以分為兩卷,等于說
平聲上卷,平聲下卷,沒有別的意思。
上平聲15韻:
一東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六魚 七虞 八齊
九佳 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刪
下平聲15韻:
一先 二蕭 三肴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陽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鹽 十五咸
律詩是什么
律詩是中國傳統詩歌的一種體裁,屬于近體詩范疇,因格律要求非常嚴格而得名。律詩起源于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仗的新體詩,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等進一步發展定型,盛行于唐宋時期。律詩在字句、押韻、平仄、對仗各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其常見的類型有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
律詩通常每首八句,超過八句的 ,則稱排律或長律。以八句完篇的律詩,每二句成一聯,計四聯,習慣上稱第一聯為首聯,第二聯為頷聯,第三聯為頸聯,第四聯為尾聯。每聯的上句稱為出句,下句稱為對句,兩句構成對句關系;前聯的對句和后聯的出句的關系則稱為鄰句關系。
律詩句子字數整齊劃一,每句或五言,或七言,分別稱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五律規定每句五字,全首共四十字;七律規定每句七字,全首共五十六字字。還有每句六字,全首四十八字的,稱六言律詩,傳世作品極少。
什么是律詩?
律詩與絕句統屬近體詩(亦稱“今體詩”)。近體詩與古體詩對稱。古體詩也叫“古詩”、“古風”,產生較早。每篇句數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各種體式。后來使用五言、七言者較多,不講究對仗,平仄和用韻也比較自由。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句數、字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律詩即因其格律嚴密而得名。
律詩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三、五、七句規定不押韻,末一字必須是仄聲。分五言、七言兩體,簡稱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每首至少十句以上的,稱為排律。
“—”表平聲,“|”表仄聲,以中古音為準,那時的漢字具有平、上、去、入四聲,上、去、入均屬仄聲。符號外加圈表示可平可仄,△表示押韻的字。律詩體現了漢字分平仄聲的語音特點,如果漢字不分平仄聲,是不會有律詩的。
七律的基本句型是“四——三”,如“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另有常見句型“四——二——一”,如“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特殊句型“二——五”,如“五更——鼓角更悲壯,三峽——星河影動搖”;“五——二”,如“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
這是粗略的介紹。律詩的格式也不止此一種。有時詩人不依常格而加以變換,即該平不平,該仄不仄,稱為“拗體”。前人所謂“拗”,除有時變換第二、四、六字外,著重在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兩聯都拗的叫“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稱為“拗律”。凡“拗”需用“救”,有拗有救,就不算誤用,如上句該平的用仄,下句則該仄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調節音調,使共和諧,稱為“拗救”。也有人拗而不救。
對仗是用字數相等、句法相似的語句表示相關或相反的意思。律詩通常要求這兩聯用對仗,但有時也可以變通。
律詩是什么意思
律詩是中國傳統詩歌的一種體裁,屬于近體詩范疇,因格律要求非常嚴格而得名。
律詩起源于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仗的新體詩,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等進一步發展定型,而盛行于唐宋時期。律詩在字句、押韻、平仄、對仗各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其常見的類型有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
律詩是近體詩的基本形式之一(唐人曾以律詩為近體詩的總稱,近體絕句也包括在內,后來才劃分出去)。它萌芽于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定型于初盛唐間,成熟于中晚唐時期。
齊梁體的格律詩構成了對式律 (指全詩各聯之間均不粘的格律形式)、粘式律(指全詩各聯之間均粘的格律形式)和粘對混合律(指全詩各聯之間既有粘又有不粘的格律形式)三種類型,但以對式律為主,距離完善的近體詩尚有很大距離。
其中從梁代中后期到陳代,陰鏗、張正見、庾信、徐陵等人的一些作品,已經十分接近唐人律詩。在隋代楊素、盧思道、薛道衡等人,結合南朝靡麗詞彩和北地清新剛健之氣,創作出一些清健秀拔的詩歌,為過渡期詩歌的發展指出向上一路。
初唐時期,在律詩形成的鏈條上具有重要位置的首先是初唐四杰。自唐初以來,在詩歌律化進程中出現的半古半律的詩體現象至四杰而有所改觀,其五律的對式律作品銳減,同時尚有部分近體詩未能諧協音律,留有較多的過渡階段痕跡。
而之后的文章四友以及沈佺期、宋之問等,對于四杰在詩體方面將唐初以來的混沌狀態加以分 離與規范的初建之功與實踐成果,顯示出進一步鞏固與推進的態勢。
可以說到初唐末期五律對式律作品絕跡,從而徹底告別了永明體的對式結構;粘對混合律作品亦呈銳減之勢,而粘式律作品卻大幅度地增加,并居于主導地位,這說明初唐詩人已經找到了聲律追求上的目標, 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五律的粘對規則已經確定,初唐律詩藝術的建設已經完成。
特別是沈佺期、宋之問等詩人,總結了南朝以來新體詩的成就,把已經成熟的形式肯定下來,最后完成了“回忌聲病,維句準篇”的任務,在創作中使五律正式定型。《全唐詩》收宋之問詩三卷198首,沈佺期詩三卷156首,絕大部分是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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