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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岸狹弄如何理解(屠岸夷與屠岸賈)

過分想念2022-12-14 04:58歷史102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來給大家分享屠岸狹弄如何理解,以及屠岸夷與屠岸賈對應的知識和見解,內容偏長,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有誰能幫忙找到詩人屠岸的詩《輕煙》?

屠岸(1923- ),出版的詩集有《屠岸十四行詩》、《啞歌人的自白》等。

紙船 城樓圖銘 狹弄 潮水灣里的倒影 寫于安科雷季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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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船

那一年我和你曾到廢園的池塘,

把螞蟻放進一群紙褶的小船,

讓它們漂過綠蔭下廣闊的海洋,

被陣陣西風從此岸猛吹到彼岸。

你還說組成了小人國無敵艦隊,

在港口舉行隆重的出征典禮。

我們為勝利的戰士唱凱歌助威,

我們為犧牲的水手灑哀悼的淚滴。

把這些美麗的話語留在我心上,

你憑著孩子的好奇親自去航海了。

當紙船在我的心浪上顛簸的時光,

作為失敗者你從海上歸來了。

世界上常有失敗和勝利的交替,

幻象卻永遠保持著不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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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樓圖銘

欲圮的敵樓,風雨剝蝕的城墻,

破敗的崗亭,土山之間的泥路,

被畫筆揉成一團。混茫的中央:

載雙人的獨輪車伸向迢遙的遠處……

冬日的風,凄厲而肅殺,吹去

每一段回憶,以至每一片凄清,

這小城呈現出一個偉大的裸體——

在令人顫栗的潔凈中向天橫陳。

一切都已是昨日的汪洋中的點滴,

但我將面對這幅畫,以我的心祭:

沒眼淚,連心的跳動也幾乎要止息,

因為巖石的悲悼是如死的靜寂。

耳語如彗星,劃破了陰冷的畫面:

亡友的哀容如峻峰在星云里突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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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弄

我常常夢見我走向一條路徑——

那樣狹窄,那樣細長的小巷,

地上鋪著尖尖的碎石,一棱棱,

在一線斜陽下泛起慘白的鱗光。

小路的一邊是監獄,高墻陡立;

另一邊是教堂,看得見鐘樓和墓園。

我在狹弄中行走著,孤獨而凄迷,

長長的甬道好象永遠走不完。

猛地,囚徒的嚎叫攪拌著鐘聲

撞擊著黃昏給心靈帶來的落寞,

我驚異,疑懼而止步,仔細傾聽:

天使和撒旦翻了個,在半空拚搏。

呵,童年時常去游蕩的狹弄,

也是我永遠掙脫不掉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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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水灣里的倒影

潮水灣南岸聳峙著圓形廊柱廳,

圓廳的中央是杰弗遜的青銅雕像。

他右手握著獨立宣言的文本;

站立著,嚴肅的目光正射向前方。

繞廳內穹廬形屋頂四周的銘文

標明他反對一切形式的暴虐;

銘文如大桂冠高懸在他的頭頂,

或一圈靈光,使得他無限圣潔。

清風穿越過圓柱從四面吹進來,

他手中的文告仿佛要隨風飛揚;

圓柱外四面掛斑斕蕭索的云彩;

他的額上漫移著日影和星光。

我看見這一切映入澄澈的潮水灣,

成美麗空靈的影子,在水中倒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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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于安科雷季機場

天光如渾圓的藍寶石包圍著銀鳥。

越藍點連成的虛線,跨阿留申群島。

太平洋匆匆隱退,白令海涌到。

追趕時間呀——你這太陽的軌道。

你好,阿拉斯加!你好,北極圈!

你好,安科雷季!你好,麥金利山!

混沌的絲絨黑取代透明的寶石藍,

艷陽天退到繁星夜——轉瞬之間!

從今天清晨直追到昨天深夜——

北極圈外是一片燦爛的星野。

愛斯基摩兄弟迎來了,面帶笑靨。

明天同今天建交,情真意切。

我想:有一天,人類乘超光速漫游,

看無窮的未來同無窮的過去握手。

趙氏孤兒唯一生存者趙武能夠逃過屠岸賈的追殺,是晉景公放水嗎?

有人說這件事就是統治者想控制兩方權力卻使事情失控的一場怪事。一方面提拔了屠岸賈讓他對付趙氏,后來又怕他功高蓋主。所以一開始是晉景公控制了一切。對趙氏孤兒進行放水。

其實他想解決了趙家于是就先懲治殺靈公的人然后拔出趙盾,然后自己決定也不問君主就擅自和手下在那里解決了他們,并且滅絕了他們的家族。但是沒想到趙朔的老婆是主上的家人,肚子里還有孩子,她逃到宮里求助弟弟。后來她生下孩子,但是群臣都要殺了這個孩子,于是趙朔的一名手下和趙朔的好朋友用別人的孩子把趙家孩子換了,讓將軍們以為那個孩子已經死了就放心了。

過了十幾年,景公的那些屬下逼迫將軍們同遺孤見面。那個趙家的最后遺孤出現的時候。那些將軍們說當初趙家的那次慘案,是屠岸賈這個人弄得與他們無關,是他用假話騙得我們,說您要殺光趙家最后一個人。如果不是您有命令,我們這些人本來就要請他們回來了。現在您有這個決定,也是我們的心愿啊!

當時就讓趙武給在場的大人拜禮,讓在場的大人們又反過來與趙家解決屠岸賈,消滅他的家族。景公后來又把原來他家的地產還給趙武。而這一切都是景公主導的,造成一切事件開端的是他,在后面放水的也是他。這件事就是一場統治者對手下鳥盡弓藏的故事。

趙氏孤兒第二折讀后感

趙氏孤兒》,全名《冤報冤趙氏孤兒》。是元代前期的雜劇作家紀君祥的代表作。《趙氏孤兒》是一部歷史劇,也是元雜劇中著名的悲劇作品。主要寫春秋晉靈公時,晉國朝中有一文一武,文臣上卿趙盾遭到武將大將軍屠岸賈的誣陷,全家三百余口均被殺害。只有一個剛生下的嬰兒為門客草澤醫生程嬰所救,才幸免于難,這個孤兒就是趙氏孤兒。屠岸賈得知趙氏孤兒得救后,下令搜捕全國半歲以下,一月以上的嬰兒,并要進行斬決,以絕后患。為藏孤救孤,和救全國的嬰兒,先后有韓厥、公孫杵臼等人獻出了生命。最后程嬰又用自己的親生兒子替代趙氏孤兒,再次保全了趙氏孤兒的性命。二十年后,趙氏孤兒長大成人,且文武雙全。程嬰看到復仇時期已經成熟,于是將當年屠岸賈殺害趙氏滿門的慘狀繪成圖狀,逐一向趙氏孤兒說明了真相。趙氏孤兒決意報仇,于是禽殺了屠岸賈及其全家。這部動人心魄、壯懷激烈的悲劇歌頌了程嬰、公孫忤臼等人為了正義自我犧牲的精神,集中體現了忠義的道德觀念,充分展示了正義與邪惡、忠良與奸佞殊死搏斗那悲壯動人的戲劇場景。全劇始終交融著人生憂患的深切感受和善惡分明的道德意識。所以,此劇產生幾百年來,長演不衰,一直受到我國人民的喜愛,給人以情感上的激勵和藝術上美的享受。不僅如此,這部作品還在世界劇壇上產生過很大影響。

《趙氏孤兒》劇中所描寫的屠岸賈和趙盾之間的矛盾斗爭,從表面上看,不過是歷史上常見的一場統治階級內部的殘酷斗爭,它所歌頌的也不過是一些人的狹義行為和犧牲精神而已。如果再深一步探究,劇中所反映的屠、趙兩家的矛盾斗爭,就已經大大超出了統治階級內部忠奸之爭,同時還把一些人的俠義行為和犧牲精神擴大到為正義斗爭而死,為解救人民的危難而犧牲的精神。作者在劇中是充分肯定了這種為正義而自我犧牲,和向邪惡勢力進行不屈不撓的斗爭復仇精神的。屠岸賈是邪惡勢力的代表。他殘忍兇暴,滅絕人性。不僅殺害了趙家三百余口,而且為了捕殺趙孤,還不惜殺死全國一月以上半歲以下的嬰兒。其性格之兇殘,手段之毒辣可以想見。韓厥、公孫杵臼、程嬰等人,則代表了正義力量。他們為支持正義,解救趙孤和人民的危難,都作出了重大的犧牲;有的自刎,有的被殺,有的舍棄親子,有的冒著殺身滅族的危險隱藏趙孤達二十年之久。在殘忍兇暴、滅絕人性的邪惡勢力面前,他們前仆后繼、不屈不撓,堅持斗爭,直到取得最后勝利。作者對這種精神的肯定,與元亡宋后實行民族歧視政策所引起的人民不甘心做奴隸,憤起反抗元蒙統治者的情緒有很大的關系。

《趙氏孤兒》的悲劇結構嚴謹完整,情節曲折緊湊。全劇由五折一個楔子組成。在楔子和前四折戲中,每一次都是由屠岸賈開場,殺氣騰騰,不可一世,但每一次也都是以他的失敗而告終,每一次都是氣洶洶而來,灰溜溜而去。在楔子里,屠岸賈首先上場,殺了趙家滿門三百余口,并用三般朝典賜死趙朔,但他卻把公主囚在冷宮,公主腹中的小兒,正是他未來的仇人;第一折還是屠岸賈開場。他聽說公主生下一子,叫做趙氏孤兒,便張掛榜文,派兵將嚴守宮門,準備待滿月之后,再行處決,孤兒似乎已插翅難逃。可是竟有人不避殺身之禍,把孤兒帶出宮來。而且守門將軍韓厥殺身取義,放走了孤兒,真是有驚無險。第二折也是屠岸賈開場,當他得知韓厥自殺,救走了趙氏孤兒,立刻心生一計,要將全國一個月以上半歲以下的嬰兒全部處死,他自以為這樣一來,趙氏孤兒就在劫難逃了。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程嬰和公孫杵臼已經定好了對付他的巧計,終于有效地阻止了他這種滅絕人性的殘暴行徑。第三折又是屠岸賈上場。他得到程嬰的舉報,帶領人馬抓到了公孫杵臼。他詭計多端,只怕上了程嬰報假案的當,千方百計要逼出真正當趙氏孤兒。最后終于找到了“趙氏孤兒”,當眾處死,以為稱了他“平生所愿”。可他也萬沒想到,真正的趙氏孤兒正在他身邊一天天長大。第四折仍然是屠岸賈上場。時間已過二十年,他看到義子長大成人,便做起了弒君篡位的美夢。可是趙氏孤兒已經在程嬰的教導下磨刀霍霍,怒牙切齒,發誓即是把老賊割舌、挑眼、刮肉、敲骨,也不足以解心頭之恨。最后的第五折,當他美夢未醒的時候,趙氏孤兒已將他凌遲處死,得到了他應得的懲罰。

《趙氏孤兒》中的人物,個個性格鮮明、突出。屠岸賈奸詐狡猾、兇暴殘忍、滅絕人性;趙盾忠貞仁義,受人尊敬;韓厥雖然是屠岸賈手下的將軍,但他是非分明,他雖無法扭轉局面的能力,卻有一副正義的心腸;公孫杵臼沉著老練、正直剛強,等等這些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特別是程嬰這個人物,雖然沒有用正末扮演,在整本劇中也無一句唱詞,但他卻是一個貫穿全劇始末的關鍵人物。程嬰是個悲劇的主人公,他經歷了救孤扶孤養孤,直到最后的助孤報仇雪恨。他的活動像一條紅線,把全劇中一個個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一個個動魄驚心,感人肺腑的場面貫串起來,使全劇呈現出一種磅礴緊張的氣氛。顯示出一種有仇必報、有冤必伸,正義必勝的昂揚正氣。

《趙氏孤兒》不愧是一部優秀的歷史悲劇。作品中所著力描繪的程嬰等義士的英雄形象,以及這些形象所體現的那種濟困扶危、舍己救人的精神,永遠閃耀著中國古老傳統的道德光芒,具有永久的藝術魅力和深厚的美學意蘊。作品中所表現的那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和堅韌不拔的意志,正是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所在。作為一種寶貴的精神財富和優秀的文化遺產,無論是過去、今天、或將來,都將受到我國人民的悉心珍重。這也是《趙氏孤兒》幾百年以來經久不衰的重要原因。

晉靈公的形象特點?

一、晉靈公

而作為一國之君的晉靈公。在位期間,其大行不仁之事。其內心為怪癖,心胸之狹隘,昏庸且無能,表現得一覽無遺。雖然是在帝王之家,但是沒有得帝王之氣。無氣度,更無格局。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不勵精圖治、也不體恤民情。此君王,不過為一傀儡而已。在此治理下,忠不成忠,奸亦成奸。社會亂象。官逼民反。

二、心性及動向

其人的性格是扭曲的。因為其人無志向,更無遠見及目標。所以其心思都在無聊當中,虛度光陰。并且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人們的痛苦之上,此等君王又怎談何治理天下。本就是一位昏君,智障之人,長久以往,民心潰散,國不成國。沒有任何法治規范來約束其行為,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不能以身治國,其民心必將效仿。久之,必成為禍害也。更沒有舉賢為用。其本身沒有長遠的規劃,胸無大志。成天無所事事,只有拿臣民當牲畜來戲弄,才能解其墮落之心智。雖得暫時的歡愉,其實已埋下動亂的種子。其人視國法如兒戲,視民眾如牲畜。隨意踐踏,隨意戲耍。讓其民眾惶惶而不可終日,視其為虎狼。其人又怎能立于長久,又怎能立于尊上。

三、儒學

君主封建制度,雖以君王為體系為核心,為最高統治者。如若不行仁義之治,不行德政的話,將給國家和人民帶來極大的損耗。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停滯不前。人們生活得不到保障,水深火熱。所以君主不仁不德,是國家的災難,人們的痛苦。由此,儒家學派大力的宣揚仁德之政。是國家,人民苦難中的一盞明燈。從黑暗引入光明,使其有所頓悟。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事例加以傳播,推行仁德之政。以民眾之心來淹沒其殘暴之勢,起到拋磚引玉,逼其就范之效果。封建君王雖為至高,但水漲成勢,勢必夷為平順。

四、形式及特征

此晉靈公雖貴為帝胄,但除了迂腐就是殘暴。全文所敘,除了斬殺良臣之外,就是廣實暴政,沒有任何政績 ,沒有任何值得提倡的地方。本身就是作為反面教材,來警示后人的。看似強大,實際上是如此之悲哀。雖然人們當面不敢指穿,但在其背后是無盡的唾棄,以及聲名狼藉的言達。背著一世罵名,而遺臭萬年,這又何必呢!為了短暫的私憤,而逾規越矩,這是非常不明智的。也是內心極度空虛,而無大志的具體表現形式。其人以王家血脈作為資本,肆無忌憚的發泄其心中的傲狂,不可一世的踐踏世人的尊嚴。 可能連他自己都不曾想到,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已經為自己的無知,即將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

五、思想體系

正所謂“國家之本在于民”。一國之治在于君。君無能,不明臣;君迂腐,有臣也無能。盡管有明智之臣不斷諫言,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但又怎能撼動其剛愎自負之心智。如此愚昧之君主,又怎能擔起一國之大任;又怎能聽其忠言,改其品性;反而會變本加厲,去實現自己心中傲任之本性,加倍殘暴去實施其扭曲之心態。此君已然病入膏肓,不可為也。其文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宣揚了善終有善報,惡也終必有惡報。廣施仁政之人,其心也必將感化到別人,在臨危之時,也必將化險為夷”。

六、廣施仁德

思想是明確的,其文也是有道理的。以歷史記敘性文章來證明仁政、德行的重要性,是儒家思想的重點所在。正義的行為,是永遠會被推崇的、也終會取得勝利的、更會長久的。黑暗的,永遠只是短暫的。因為公道自在人心。不得民心的施政,終究只是一具空殼。 外表再好看,其內在也只是腐朽不堪的,并且經不起時間的推敲。

詩歌的特點又哪些呀?

詩歌

詩歌是一種主情的文學體裁,它以抒情的方式,高度凝練,集中地反映社會生活,用豐富的想象、富有節奏感、韻律美的語言和分行排列的形式來抒發思想情感。詩歌是有節奏、有韻律并富有感情色彩的一種語言藝術形式,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學形式。詩歌起源于上古的社會生活,因勞動生產、兩性相戀、原始宗教等而產生的一種有韻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語言形式。《尚書.虞書》:“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和聲。”《禮記.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樂器從之。”早期,詩、歌與樂、舞是合為一體的。詩即歌詞,在實際表演中總是配合音樂、舞蹈而歌唱,后來詩、歌、樂、舞各自發展,獨立成體,詩與歌統稱詩歌。

詩體概說

詩體的分類,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現在,只就一般的看法,簡單地談談漢魏六朝和唐宋的詩體。

漢魏六朝詩,一般稱為古詩[/rl],其中包括漢魏樂府古辭、南北朝樂府民歌,以及這個時期的文人詩。樂府本是官署的名稱。樂府歌辭是由樂府機關采集,并為它配上樂譜,以便歌唱的。《文心雕龍·樂府》篇說:"凡樂辭曰詩,詩聲曰歌。"由此可以看出詩、歌、樂府這三個概念之間的關系:詩指的是詩人所作的歌辭,歌指的是和詩相配合的樂曲,樂府則兼指二者而言。后來襲用樂府舊題或摹仿樂府體裁寫的作品,雖然沒有配樂,也稱為樂府。中唐時白居易等掀起一個新樂府運動,創新題,寫時事,因而叫作新樂府。

唐以后的詩體,從格律上看,大致可分為近體詩和古體詩兩類。近體詩又叫今體詩,它有一定的格律。古體詩一般又叫古風,這是依照古詩的作法寫的,形式比較自由,不受格律的束縛。

從詩句的字數看,有所謂四言詩、五言詩和七言詩。四言是四個字一句,五言是五個字一句,七言是七個字一句。唐代以后,四言詩很少見了,所以通常只分五言、七言兩類。五言古體詩簡稱五古;七言古體詩簡稱七古;三五七言兼用者,一般也算七古。五言律詩簡稱五律,限定八句四十字;七言律詩簡稱七律,限定八句五十六字。超過八句的叫長律,又叫排律。長律一般都是五言詩。只有四句的叫絕句;五絕共二十個字,七絕共二十八個字。絕句可分為律絕和古絕兩種。律絕要受平仄格律的限制,古絕不受平仄格律的限制。古絕一般只限於五絕。

“現代詩”名稱,開始使用于1953年—紀弦創立“現代詩社”時確立。現代詩的含義:

1.形式是自由的

2.內涵是開放的

3.意象經營重于修辭。

“古典詩”與“現代詩”的比較:“詩”者皆為感于物而作,是心靈的映現。“古典詩”以“思無邪”的詩觀,表達溫柔敦厚、哀而不怨,強調在“可解與不可解之間”。“現代詩”強調自由開放的精神,以直率的情境陳述,進行“可感與不可感之間”的溝通。

詩歌主要有以下幾部分:

(一)詩歌的起源

詩是最古老也是最具有文學特質的文學樣式。來源于古代人們的勞動號子和民歌,原是詩與歌的總稱。開始詩和歌不分,詩和音樂、舞蹈結合在一起,統稱為詩歌。中國詩歌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遺產,如,《詩經》《楚辭》和《漢樂府》以及無數詩人的作品。西歐的詩歌,由古希臘的荷馬、薩福和古羅馬的維爾吉、賀拉斯等詩人開啟創作之源。

(二)詩歌的特點

詩歌是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學體裁,它飽含著作者的思想感情與豐富的想象,語言凝練而形象性強,具有鮮明的節奏,和諧的音韻,富于音樂美,語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結構形式的美。

我國現代詩人、文學評論家何其芳曾說:“詩是一種最集中地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樣式,它飽含著豐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來表現,而且在精煉與和諧的程度上,特別是在節奏的鮮明上,它的語言有別于散文的語言。”這個定義性的說明,概括了詩歌的幾個基本特點:第一,高度集中、概括地反映生活;第二,抒情言志,飽含豐富的思想感情;第三,豐富的想象、聯想和幻想;第四,語言具有音樂美。

(三)詩歌的表現手法

詩歌的表現手法很多,我國最早流行而至今仍常使用

的傳統表現手法有“賦、比、興”。《毛詩序》說:“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這“六義”中,“風、雅、頌”是指《詩經》的詩篇種類,“賦、比、興”就是詩中的表現手法。

賦:是直接陳述事物的表現手法。宋代學者朱熹在《詩集傳》的注釋中說:“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如,《詩經》中的《葛覃》《芣苢》就是用的這種手法。

比:是用比喻的方法描繪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劉勰在《文心雕龍·比興》中說:“且何謂為比也?蓋寫物以附意,揚言以切事者也。”朱熹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詩經》中的《螽斯》《碩鼠》等篇即用此法寫成。

興:是托物起興,即借某一事物開頭來引起正題要描述的事物和表現思想感情的寫法。唐代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說:“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朱熹更明確地指出:“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如《詩經》中的《關雎》《桃夭》等篇就是用“興”的表現手法。

這三種表現手法,一直流傳下來,常常綜合運用,互相補充,對歷代詩歌創作都有很大的影響。

詩歌的表現手法是很多的,而且歷代以來不斷地發展創造,運用也靈活多變,夸張、復沓、重疊、跳躍等等,難以盡述。但是各種方法都離不開想象,豐富的想象既是詩歌的一大特點,也是詩歌最重要的一種表現手法。在詩歌中,還有一種重要的表現手法是象征。象征,簡單說就是“以象征義”,但在現代詩歌中,象征則又表現為心靈

的直接意象,這是應予注意的。用現代的觀點來說,詩歌塑造形象的手法,主要的有三種:

1.比擬。劉勰在《文心雕龍》一書中說:比擬就是“或喻于聲,或方于貌,或擬于心,或譬于事。”這些在我們前面列舉的詩詞中,便有許多例證。比擬中還有一種常用的手法,就是“擬人化”:以物擬人,或以人擬物。前者如徐志摩的《再別康橋》: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艷影,/在我的心里蕩漾。把“云彩”“金柳”都當作人來看待。以人擬物的,如,洛夫的《因為風的緣故》:……我的心意/則明亮亦如你窗前的燭光/稍有曖昧之處/勢所難免/因為風的緣故/……以整生的愛/點燃一盞燈/我是火/隨時可能熄滅/因為風的緣故。把“我的心”比擬為燭光,把我比作燈火。當然,歸根結底,實質還是“擬人”。

2.夸張。就是把所要描繪的事物放大,好像電影里的“大寫”“特寫”鏡頭,以引起讀者的重視和聯想。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贈汪倫》)“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望廬山瀑布》),其中說到“深千尺”“三千尺”,雖然并非事實真相,但他所塑造的形象,卻生動地顯示了事物的特征,表達了詩人的激情,讀者不但能夠接受,而且能信服,很驚喜。然而這種夸張,必須是藝術的、美的,不能過于荒誕,或太實、太俗。如,有一首描寫棉花豐收的詩: “一朵棉花打個包/壓得卡車頭兒翹/頭兒翹,三尺高/好像一門高射炮。”讀后卻反而使人覺得不真實,產生不出美的感覺。

3.借代。就是借此事物代替彼事物。它與比擬有相似

之處,但又有所不同,不同之處在于:比擬一般是比的和被比的事物都是具體的、可見的;而借代卻是一方具體,一方較為抽象,在具體與抽象之間架起橋梁,使詩歌的形象更為鮮明、突出,以引發讀者的聯想。這也就是艾青所說的“給思想以翅膀,給感情以衣裳,給聲音以彩色,使流逝變幻者凝形。”

塑造詩歌形象,不僅可以運用視角所攝取的素材去描繪畫面,還可以運用聽覺、觸覺等感官所獲得的素材,從多方面去體現形象,做到有聲有色,生動新穎。唐代詩人賈島騎在毛驢上吟出“鳥宿池邊樹,僧推月下門”,但又覺得用“僧敲月下門”亦可。究竟是“推”還是“敲”,他拿不定主意,便用手作推敲狀,不料毛驢擋住一位大官的去路,此人乃大文豪韓愈,當侍衛將賈島帶到他的馬前,賈據實相告,韓沉吟良久,說還是用敲字較好。因為“敲”有聲音,在深山月夜,有一、二記敲門聲,便使得那種情景“活”起來,也更顯得環境的寂靜了。前述《楓橋夜泊》的“烏啼”“鐘聲”,也是這首詩的點睛之筆。還有白居易的《琵琶行》中的音樂描寫,“大珠小珠落玉盤”一段,更是十分逼真,非常精彩!現代的如黃河浪的《晨曲》:“還有那尊礁石/在固執地傾聽/風聲雨聲濤聲之外/隱隱約約的/黎明/靈泉寺的晨鐘/恰似鼓山涌泉的/悠遠回應/淡淡淡淡的敲落/幾顆疏星/而漲紅花冠的/雄勁的雞鳴/仿佛越海而來/啼亮一天朝霞/如潮涌。這首詩也寫得很好。所以我們如果掌握了用聲音塑造形象的手法,那將為詩歌創作開拓一個更加廣闊的領域。

無論是比擬、夸張或借代,都有賴于詩人對客觀事物進行敏銳的觀察,融入自己的情感,加以大膽的想象,甚

至幻想。可以這樣說,無論是浪漫派也好,寫實派也好,沒有想象(幻想),便不成其為詩人。比如,以豪放稱著的李白,固然想象豐富,詩風雄奇,而以寫實稱著的杜甫,也寫出了諸如“安得廣廈千萬間……何時眼前突兀見此屋……”(《茅屋為秋風所破歌》)和“香霧云鬟濕,清輝玉臂寒。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乾。”(《月夜》)等等浮想連翩的佳作。

(四)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

1.詩按音律分,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兩類。古體詩和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概念,是從詩的音律角度來劃分的。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①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一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后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②樂府:本是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后變成詩體的名稱。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采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魏晉和唐代及其以后詩人擬樂府寫的詩歌雖不入樂,也成為樂府和擬樂府。如《敕勒歌》《木蘭詩》《短歌行》(曹操)。一般來說,樂府詩的標題上有的

加“歌”“行”“引”“曲”“吟”等。

③歌行體:是樂府詩的一種變體。漢、魏以后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并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一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于變化,以后遂有“歌行”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于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采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一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一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一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例如,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

仄、押韻、對偶都有一定要求。

(3)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 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一段。詞的一段叫一闕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闕、上闕、上片,第二段叫后闕、下闕、下片。

(4)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于金,興盛于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一套數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一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2.按內容來分類:可分為敘事詩、抒情詩、送別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懷古詩(詠史詩)、詠物詩、悼亡詩、諷諭詩。

(1)懷古詩。

一般是懷念古代的人物和事跡。詠史懷古詩往往將史實與現實扭結到一起,或感慨個人遭遇,或抨擊社會現實。如,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感慨個人遭遇,理想和現實的矛盾,年過半百,功業無成。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表達對朝廷茍且偷生的不滿,抨擊社會現實。也有的詠史懷古詩只是對歷史作冷靜的理性思考與評價,或僅是客觀的敘述,詩人自身的遭遇不在其中,詩人的感慨只是畫外之音而已。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今昔對比,表達了詩人的歷史滄桑之感。

(2)詠物詩。

詠物詩的特點:內容上以某一物為描寫對象,抓住其某些特征著意描摹。思想上往往是托物言志。由物到人,由實到虛,寫出精神品格。常用比喻、象征、擬人、對比等表現手法。

(3)山水田園詩。

南朝謝靈運開山水詩先河,東晉陶淵明開田園詩先河,發展到唐代,有山水田園詩派,代表人物是王維、孟浩然。山水田園詩以描寫自然風光、農村景物以及安逸恬淡的隱居生活見長,詩境雋永優美,風格恬靜淡雅,語言清麗洗練。

(4)戰爭詩。

從先秦就有了以邊塞、戰爭為題材的詩,發展到唐代,由于戰爭仍頻,統治者重武輕文,士人邀功邊庭以博取功名比由科舉進身容易得多,加之盛唐那種積極用世、昂揚奮進的時代氣氛,于是奇情壯麗的邊塞詩便大大發展起來了,形成一個新的詩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是高適、岑參、王昌齡。

(5)行旅詩和閨怨詩。

古人或久宦在外,或長期流離漂泊,或久戍邊關,總會引起濃濃的思鄉懷人之情,所以這類詩文就特別多,它們或寫羈旅之思,或寫思念親友,或寫征人思鄉,或寫閨中懷人。寫作上或觸景傷情,或感時生情,或托物傳情,或因夢寄情,或妙喻傳情。

(6)送別詩。

古代由于交通不便,通訊極不發達,親人朋友之間往往一別數載難以相見,故古人特別看重離別。離別之際,人們往往設酒餞別,折柳相送,有時還要吟詩話別,因此離情別緒就成為古代文人一個永恒的主題。因各人的情況不同,故送別詩所寫的具體內容及思想傾向往往有別。有的直接抒寫離別之情,有的借以一吐胸中積憤或表明心志,有的重在寫離愁別恨,有的重在勸勉、鼓勵、安慰,有的兼而有之。

(五)現代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分類也有多種方法,根據不同的原則和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基本的有以下幾種:

1.敘事詩和抒情詩。這是按照作品內容的表達方式劃分的。

(1)敘事詩:詩中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通常以詩人滿懷激情的歌唱方式來表現。史詩、故事詩、詩體小說等都屬于這一類。史詩如古希臘荷馬的《伊里亞特》和《奧德賽》;故事詩如我國詩人李季的《王貴與李香香》;詩體小說如英國詩人拜倫的《唐璜》,俄國詩人普希金的《葉甫蓋尼·奧涅金》。

(2)抒情詩:主要通過直接抒發詩人的思想感情來反映社會生活,不要求描述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如,情歌、頌歌、哀歌、挽歌、牧歌和諷刺詩。這類作品很多,不一一列舉。

當然,敘事和抒情也不是絕然分割的。敘事詩也有一定的抒情性,不過它的抒情要求要與敘事緊密結合。抒情詩也常有對某些生活片斷的敘述,但不能鋪展,應服從抒情的需要。

2.格律詩、自由詩和散文詩。這是按照作品語言的音韻格律和結構形式分類的。

(1)格律詩:是按照一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歌。它對詩的行數、詩句的字數(或音節)、聲調音韻、詞語對仗、句式排列等有嚴格規定,如,我國古代詩歌中的“律詩”“絕句”和“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

(2)自由詩:是近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一種詩體。它不受格律限制,無固定格式,注重自然的、內在的節奏,押大致相近的韻或不押韻,字數、行數、句式、音調都比較自由,語言比較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1819—1892)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我國“五四”以來也流行這種詩體。

(3)散文詩:是兼有散文和詩的特點的一種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注重自然的節奏感和音樂美,篇幅短小,像散文一樣不分行,不押韻,如,魯迅的《野草》。

(六)白樸《天凈沙·秋》賞析

一提到“秋”,人們的第一反應便是那首家喻戶曉、膾炙人口的《天凈沙·秋思》(馬致遠作)。殊不知,元曲當中寫到關于“秋”的作品甚多,最為傳神的當屬白樸的《天凈沙·秋》。如果說,馬致遠被稱為“秋思之祖”的話,那么,白樸應義不容辭地被推為“秋意之圣”。本曲首二句白樸用如椽之筆,在不著一個謂詞的情況下,巧妙地并列六組名詞來描摹了一幅地面與天空的和諧畫面:日頭平西,落霞滿天,小村披拂著斜暉;炊煙裊裊幾如凝止,老樹枝椏不動紋絲,烏鴉樹羽輟立枝頭。

第二句,則是在前兩句描摹的大范圍中的一角特景。

在這一片寧靜的秋景當中,突然掠過一只大雁,飛下地面。這一動態的驟然出現,打破了靜景的觀感,使人心為之一動。“一點”說明“飛鴻”的距離之遠,“影下”更顯速度之快!

第三句是最能傳秋意之神的句子。首先是視角上的遠近結合,遠處是秋山和秋水,并且具有特征的色彩——青與綠;近處是秋天的植物:草、葉和花,白、紅、黃更是和諧烘托,五彩紛呈,構成了一幅美麗的“秋之畫卷”,渲染了秋景,傳達了濃郁的秋意。其次,全句未著一個“秋”字而處處見“秋意”,正所謂“不著一字,盡得風流”!這也正是作者的高明之處!

綜觀全曲,其結構新穎別致,即“鋪排靜景——中介飛鴻動景——鋪排靜景”,規范而不呆板;其次,章法上動靜結合,變化而不單調;再次,如果說此曲前兩句秋景不免顯得清寂、清冷,那么到了第三句,則意境轉換,更顯清疏、清和了。這些足見作者的高超的煉意本領和構思技巧。

(七)郭沫若《天上的街市》賞析

郭沫若的詩一向以強烈的情感宣泄著稱,他的《鳳凰涅》熱情雄渾;他的《天狗》帶著消滅一切的氣勢;他的《晨安》《爐中煤》曾經讓我們的心跳動不止。但這首詩卻恬淡平和,意境優美,清新素樸。詩人作這首詩時正在日本留學,和那時的很多中國留學生一樣,他心中有著對祖國的懷念,有對理想未來的迷茫。詩人要借助大自然來思索這些,經常在海邊彷徨。在一個夜晚,詩人走在海邊,仰望美麗的天空、閃閃的星光,心情變得開朗起來。詩人似乎找到了自己的理想,于是他在詩中將這種理想寫了出

來——那似乎是天國樂園的景象。

詩人將明星比作街燈。點點明星散綴在天幕上,那遙遠的世界引起人們無限的遐想。街燈則是平常的景象,離我們很近,幾乎隨處可見。詩人將遠遠的街燈比喻為天上的明星,又將天上的明星說成是人間的街燈。是詩人的幻覺,還是詩人想把我們引入“那縹緲的空中”?在詩人的心中,人間天上是一體的。

那縹緲的空中有一個街市,繁華美麗的街市。那兒陳列著很多的物品,這些物品都是人間的珍寶。詩人并沒有具體寫出這些珍奇,留給了我們很大的想象空間,我們可以將它們作為我們需要的東西,帶給我們心靈寧靜、舒適的東西。

那不僅是一個街市,更是一個生活的場景。那被淺淺的天河分隔的對愛情生死不渝的牛郎、織女,在過著怎樣的生活?還在守著銀河只能遠遠相望嗎?“定能夠騎著牛兒來往”,詩人這樣說。在那美麗的夜里,他們一定在那珍奇琳瑯滿目的街市上閑游。那流星,就是他們手中提著的燈籠。簡簡單單的幾句話,就顛覆了流傳千年的神話,化解了那悲劇和人們嘆息了千年的相思和哀愁。

這首詩風格恬淡,用自然清新的語言、整齊的短句、和諧優美的韻律,表達了詩人純真的理想。那意境都是平常的,那節奏也是緩慢的,如細流,如漣漪。但就是這平淡的意境帶給了我們豐富的想象,讓我們的心靈隨著詩歌在遙遠的天空中漫游,盡情馳騁美好的夢想。

詩歌的由來

在我們這個詩的國度,幾千年來,詩歌一直是文學史的主流。

詩是怎么樣產生的呢?原來在文學還沒形成之前,我們的祖先為把生產斗爭中的經驗傳授給別人或下一代,以便記憶、傳播,就將其編成了順口溜式的韻文。據聞一多先生考證.[詩]與[志]原是同一個字,[志]上從[士],下從[心],表示停止在心上,實際就是記憶。文字產生以后,有了文學的幫助,不必再死記了,這時把一切文字的記載叫[志]。志就是詩。在心為志,發言為詩。

歌的稱謂又是怎樣來的呢?詩和歌原不是一個東西,歌是人類的勞動同時產生的,它的產生遠在文學形成之前,比詩早得多。考察歌的產生,最初只在用感嘆來表示情緒,如啊、兮、哦、唉等,這些字當時都讀同一個音:"啊"。歌是形聲字,由"可"得聲。在古代[歌]與[啊]是一個字,人們就在勞動中發出的[啊]叫作歌。因此歌的名字就這樣沿用下來。

既然詩與歌不是一回事,后來為什么又把二者連在一起以[詩歌]并稱呢?這只要弄清楚它們的關系就明白了。歌,最初只用簡單的感嘆字來表示情緒,在語言產生之扣,人類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逐步深化,情緒更加豐富,用幾個感嘆字表達遠遠不夠用了。于是在歌里加進實詞,以滿足需要。在文字產生之后,詩與歌的結合又進了一步,用文字書寫的歌詞出現。這時,一支歌包括兩個部分:一是音樂,二是歌詞,音樂是抒情的,歌詞即詩,是記事的。這就是說,詩配上音樂就是歌,不配音樂就是詩。最初的詩都能配上音樂唱,歌就是詩,詩就是歌。關于詩與歌的結合,我國古籍中很早就有論述。

《毛詩序》:"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尚書》:"詩言志,歌永言"這便形象地指出了詩與歌的內在聯系。由于這種情況,后來人們就把詩與歌并列,稱為[詩歌],目前,詩歌已經成為詩的代名詞了。

詩歌何時稱之首

在古代,詩歌最初稱"篇"或"章",而不稱"首"。例如我國最早的《詩經》,叫"三百篇",屈原的詩叫"九章",詩歌稱"首",最早出現于東晉初年。當時有個名叫孫綽的詩人,在《悲哀詩序》中寫道:"不勝哀號,作詩一首。"一個名叫支通的人,在《詠禪道人詩序》中寫道:"聊箸詩一首。"從此,人們普遍稱詩為首。

詩人的來源

詩人一詞,戰國時就有了,何以為證,《楚辭.九辯》注釋說:"竊慕詩人之遺風兮,愿托志乎素餐。"《正字通》注釋說:"屈原作離騷,言遭憂也,今謂詩人為騷人。"這便是詩人后一詞的最早提法,從此以后,詩人便成為兩漢人習用的名詞。辭賦興起之后,又產生辭人一詞。楊子云《法言.吾子篇》說:"詩人之賦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用"則"和"淫"來劃分詩人與辭人的區別,足見現漢代是把詩人看得很高貴,把辭人看得比較低賤。

六朝以后,社會上很看重辭賦,認為上不類詩,下不類賦,以此又創立了"騷人"一詞。從戰國而至盛唐,詩人、騷人的稱號受人尊敬。

古詩二言至十一言之始

中國是詩歌的王國,從遠古至近代詩歌不知其幾千萬萬,因種種原因失傳了的除外,保存下來的仍可說是浩如煙海。詩歌也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有一個萌牙、產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彈歌》"斷竹、續竹,飛士、逐肉"據說是黃帝時代的歌謠,公認是原始社會詩歌,是二言詩之始。《詩經·有駢》"振振鷺、鷺于飛、鼓咽咽、醉言歸"是三言詩之始。《周易》"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四言詩之始。卜辭"其自西來雨,其自東來雨,其自北來雨,其自南來雨"五言詩之始。《詩經· 卷耳》"我姑酌彼金(三個田字上面,下加缶字),我姑酌彼凹觥"六言詩之始。《詩經·鹿鳴》"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七言詩之始,《詩經·十月之交》 "我不敢效我友自逸"八言詩之始。《詩經·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九言詩這始。杜甫詩"男兒生不成名身已老"也是九言詩。李白"黃帝鑄鼎于荊山煉丹砂,丹砂成騎龍飛上太清家"十言詩之始。蘇東坡"山中故人應有招我歸來篇"十一言詩之始

《趙氏孤兒》歷史上指的是誰,請仔細講一下這段歷史。謝謝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以下簡稱《趙世家》)載,趙氏先祖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曾遭族誅之禍,趙朔遺腹子趙武在公孫杵臼和程嬰的佑護下僥幸免禍,后趙武長大,依靠韓厥等人的支持恢復了趙氏宗位。這個歷史故事在宋元之際被改編成劇本“趙氏孤兒”,從此廣為流傳,幾乎婦孺皆知。但此事具有多少真實成分?學者們的看法并不一致。萬斯大《學春秋隨筆》認為:《趙世家》所載“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合之《左傳》所載,確為可據。蓋當時因(莊)姬譖討同、括,遂并治弒靈一獄,追論趙盾,欲滅其家。武方幼稚,從母匿公宮幸免。”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注》依據《左傳》宣公二年所記又認為:“趙盾以趙括為公族大夫,為趙氏宗族之主,此時趙括被殺,趙氏宗族祭祀隨之廢棄,故后文韓厥有‘無后’之語。以前趙武依趙括,括被殺,無所依歸,只得隨母在舅父家畜養。”楊伯峻不贊成萬斯大、沈欽韓的觀點,稱:“此兩說似均難足信”,并進一步說:“《趙世家》記載趙氏被滅與趙武復立,全采戰國傳說,與《左傳》、《國語》不相同,不足為信史”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成公八年(前583)條。又,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二三晉景公三年條亦認為,此事“妄誕不可信,而所謂屠岸賈、程嬰、杵臼,恐亦無此人也”云云。)。《山西師大學報》1987年第2期所刊楊秋梅《“趙氏孤兒”本事考》也提出了一些富有啟發意義的新看法,但仍有可商榷之處。萬斯大、沈欽韓認為趙氏孤兒一事疑信參半,楊伯峻先生認為是全采戰國傳說。為了弄清其中真相,還其歷史本來之面目,有必要對史籍所載趙氏族誅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與考訂。 第一,關于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的時間 《趙世家》、《史記》卷四四《韓世家》(以下簡稱《韓世家》)稱屠岸賈滅趙氏家族一案,是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十五年后,亦即晉景公十七年(前583)。又復立趙孤兒趙武。但《春秋》、《左傳》、《史記》卷三九《晉世家》(以下簡稱《晉世家》)等所記不同。《春秋》魯成公八年載:“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同年條記載此事更為具體,其云: 晉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于晉侯,“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于晉侯,曰:“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后,為善者其懼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原、屏即趙同、趙括,武即趙武,成季、宣孟即趙衰、趙盾。《左傳》并記趙同、趙括被殺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時間更加具體。《晉世家》景公十七年條稱:“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盾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絕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后,復與之邑。”《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晉景公十七年條亦載:“復趙武田邑。”可見,趙氏族誅的時間,是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而非三年(前597)。并且,在晉景公四年至六年(前596—前584)之間,趙氏家族成員活動見于史籍的頗多。《左傳》宣公十五年(晉景公六年,前594):“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魯成公三年(晉景公十二年,前588):“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為卿。”魯成公四年(前587):“晉趙嬰通于趙莊姬。”魯成公五年(前586):“原、屏放諸齊。”“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魯成公六年(前585):“趙同、趙括欲戰”。(《春秋左氏傳》)趙括、趙旃為卿亦見于《晉世家》景公十二年(前588)條。這些記載均說明,趙氏族誅不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之前。 也許有人會對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同在一年之內表示懷疑。的確,趙氏族誅,其田邑轉賜祁氏,趙武復立,又恢復原田邑,這期間需要一個過程。趙同、趙括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被殺,那么,僅在半年時間內就完成這個循環似嫌太短。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在成公八年條推測:“據《趙世家》,韓厥勸晉景公復立趙武,應在兩年后的景公患病時。”楊先生之所以作出如此推斷,是因為《趙世家》敘趙氏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被殺后,“居十五年(亦即晉景公十七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后不遂者為祟,……于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即趙武)”。(《史記》卷四五《韓世家》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無后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又,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二三條亦認為:“景公病祟而卒,在十九年,《晉世家》所記是也。”)而據《左傳》魯成公十年(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年)和《晉世家》所記,(《左傳》成公十年稱,晉景公“夢大厲,被發及地,搏膺而踴,曰:‘殺余孫,不義,余請于帝矣!壤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于室。”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于“殺余孫”下注稱:“當指八年(魯成公八年,晉景公十七年)晉侯殺趙同、趙括事。晉景公所夢見之惡鬼,應是趙氏祖先之幻影。此孫為廣義后代也。《趙世家》記此事,云‘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后不遂者為祟’,以夢境為卜兆,與《左傳》有所不同。但‘大業之后’亦指趙氏祖先。”景公此夢與趙武復立有關,其既在十九年,趙武復立當然亦在此時。)景公這次大病也是在十九年(前581),并非是十七年(前583),故推斷趙武復立應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筆者贊成楊伯峻先生的這一推斷。 第二,關于趙氏族誅的原因 《趙世家》、《韓世家》認為,司寇屠岸賈為了追究晉靈公被殺一案,其“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于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對于此記,這里有三點需要辨明。 首先,屠岸賈其人。據《趙世家》,屠岸賈于晉靈公時得寵,景公時任司寇。從他敢于不請而擅誅趙族,且不受責罰的情況來看,似應是專擅國政的權臣。但《晉世家》靈公、成公、景公時期的全部記載卻對他不置一詞,且《春秋左傳》也從未提及他,更不要說他率領諸將討趙氏了。據《左傳》及《晉世家》,至少在晉景公十七年之前,晉國勢力較大的卿大夫是欒氏、韓氏、郤氏、趙氏。如若屠岸賈處權臣重位,《左傳》及《晉世家》不應遺漏如此,至少在記述晉國的一些重大事件中應有所披露。 其次,導致趙氏族誅的直接原因。前引《左傳》:“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于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國語·晉語六》記韓厥語亦稱:“昔吾畜于趙氏,趙孟姬之讒,吾能違兵”。(《左傳》魯成公十七年所載韓厥語,《國語·晉語九》所載智伯語同。)按趙莊姬為晉成公女,趙朔妻。趙嬰即趙嬰齊,亦作樓嬰。所云“趙嬰之亡故”,指趙嬰齊被趙同、趙括流放致死一事。《左傳》魯成公四年(前587)稱:“晉趙嬰通于趙莊姬。”《左傳》魯成公五年(前586)條又接書: 原、屏放諸齊。嬰曰:“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不聽。嬰夢天使謂己:“祭余,余福女。”使問諸士貞伯。貞伯曰:“不識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禍淫。淫而無罰,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趙嬰齊是趙衰之子,與趙同、趙括是同母兄弟,與趙朔父趙盾是異母兄弟。(《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趙嬰通于趙莊姬”,這是夫叔與侄媳通奸,屬于亂倫行為,因此,趙嬰齊遭其二兄的放逐并致死;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謀亂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趙莊姬另有其它謀慮的可能。(鑒于趙氏宗族內部嫡庶地位的變化,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認為,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作亂,置其于死地,除了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之外,還有為親生子趙武恢復宗位的奪嫡用意,甚至這一用意又可能是她誣告的真實動機。果真如此,則趙同、趙括被殺實質上又是趙氏內部圍繞著族權而展開斗爭的結果。當然,這僅僅是一種推測。)只不過這是筆者針對爭奪趙氏宗位問題的一種推測而已。 趙莊姬誣告僅僅是趙氏族誅的起因,而以欒氏為首的諸卿反對勢力的傾軋,則是致命趙族的重要因素。趙嬰齊所謂:“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550)也說:“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這都表明在晉國內部趙氏與欒氏不僅存在矛盾,而且早已尖銳化、表面化,大有一觸即發之勢。當趙莊姬向晉景公誣告趙同、趙括之后,欒氏、郤氏便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于是促成了晉景公對趙同、趙括家族的誅殺。欒氏、郤氏甘愿提供偽證,實質上是借刀殺人,以此達到排擠趙氏的目的。我們知道,晉景公時期,勢力較強的卿大夫有荀氏、士氏、欒氏、郤氏、韓氏、趙氏等。其中,將中軍者多執國政。自晉景公十三年(前587)“欒書將中軍”之后(《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他兩次率師伐鄭,一次救鄭,一次侵蔡(《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成為晉國的主要決策者之一,他和郤氏對晉景公誅殺趙族顯然起了重要作用(《左傳》魯成公八年條:“韓厥曰:‘昔吾畜于趙氏,孟姬之讒,吾能違兵。’”楊伯峻注曰:“當時晉侯、欒氏、郤氏,皆滅趙氏,韓厥云獨我不肯以兵攻趙氏。”)。如果說在晉景公滅趙氏事件中,有某個人起主要作用的話,那么,這個人只能是欒書而非屠岸賈。 再次,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是否同時而死?如上所引,《春秋》、《左傳》、《晉世家》、《國語》等,均言晉景公誅殺的對象是趙同、趙括。《左傳》又記趙嬰齊死于此前的魯成公五年(前586)。趙朔死于何時?史無明文。但他見于史籍的活動,有年代可考的是晉景公三年(前597),即“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而至景公十一年(前589)又為“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 (《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楊柏峻注曰:“此時趙朔或已死,故以當時下軍佐欒書升任。”另,《左傳》魯成公四年(晉景公十三年,前587)記有趙嬰齊與趙莊姬私通一事,并且次年趙同、趙括為此事制裁趙嬰齊時,未見趙朔出面,何況《左傳》又稱朔妻為“趙莊姬”,“莊”即為趙朔謚,均證趙朔此前已死。(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成公四年。)總之,趙朔死于趙同、趙括被殺之前,屬于正常死亡。故趙朔、趙同等叔侄四人不可能死于同一時間。 既然他們四人并非同時而死,趙朔之子趙武又安然無恙,就進一步說明,所謂趙氏族誅,實際上是指趙同、趙括兩個支族的被殺。韓厥“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后”一語,是指趙氏沒有嫡傳的繼承宗子而言,并不是說他們沒有子孫留世,起碼他知道趙朔之子趙武尚存。又,我們還知道,趙武之孫趙簡子時曾擊敗邯鄲大夫趙午(亦稱邯鄲午)。趙午即趙氏另一支族趙穿的子孫(孔穎達《春秋左傳注疏》所引《世族譜》。)此事亦證趙穿一支沒有受到“族誅”的影響。可見,趙氏族誅并不是趙氏整個家族的全部被殺,而遭誅難的是趙氏嫡傳正宗一支。 第三,關于趙朔與程嬰的關系 按《趙世家》,趙朔是趙盾之子,他有“客曰公孫杵臼,”并有“友人程嬰。”朔被殺,程嬰和公孫杵臼商議如何保護趙朔孤兒脫險,最后決定由程嬰告假密,于是便有公孫杵臼和假“孤兒”被殺一事。后來,孤兒趙武復立,“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后。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臼杵’”。程嬰既是趙朔友人,其“下報”的對象應是趙朔,而且《趙世家》也特別表明趙朔與程嬰是友人關系,并未言及同趙盾的關系。所言“下報趙宣孟”,似不合常理。由此可見,《趙世家》敘事自相矛盾。有關程嬰、公孫杵臼的矛盾記載還不止于此。《漢碑集釋》所收《畫像孔子等字題字》稱:“程嬰、杵臼,趙朔家臣。”這里卻說程嬰也是趙朔家臣。《元和郡縣圖志》卷一二河東道絳州太平縣條:“晉公孫杵臼、程嬰墓并在縣南二十里趙盾墓塋中。”公孫杵臼、程嬰墓均在趙盾墓塋,似又說明二人與趙盾有從屬關系,或者說此二人是盾、朔兩代的家臣。 第四,關于趙莊姬和趙武 《趙世家》稱,趙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趙氏族誅時,“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趙公宮……居無何,而朔婦免(娩)身,生男。”所生男即后來的趙武,《晉世家》稱他是“趙庶子”。按史稱趙莊姬為晉成公姊,前人早已懷疑,《春秋左傳注》成公四年(前587)條注曰: 《趙世家》云“趙朔妻成公姊”,則趙莊姬為晉文公女。據僖公二十四年傳,趙衰所妻乃文公女,若如司馬遷所言,趙朔亦娶文公女,則祖與孫各娶一姐一妹,不合情理。賈逵、服虔均以趙莊姬為成公女,較為合理。司馬遷或者誤采戰國時異說,梁玉繩《史記志疑》謂《史記》有誤字,亦必然。《新序·節士篇》亦謂“趙朔妻成公姊,”可見說或有自。 賈逵、服虔、梁玉繩、楊伯峻均傾向于莊姬為成公女,有道理。至于說趙武于趙氏族誅時生于景公宮中,亦不能成立。據前引“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于宮中”,《國語·晉語九》引郵無正語曰:“昔先主文子(趙武)少釁于難,從姬氏于公宮。”又,趙朔死于魯成公二年(晉景公十一年,前589)之前,均證趙朔子趙武早已出生。 那么,何以稱趙武為庶子呢?這要從趙氏家族內部的嫡庶地位變化談起。趙武的父、祖、曾祖分別是趙朔、趙盾、趙衰。《趙世家》稱,趙衰始事晉文公重耳,重耳即位前,“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返國。……晉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嫡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所云“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所記同,《晉世家》則為長女妻重耳,少女妻趙衰。《趙世家》說趙衰從重耳出亡之前既已娶妻生子,返國后前妻迎還翟妻,并以狄妻所生子趙盾為嫡嗣。《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文公元年,前636年)卻言趙衰返國后:“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余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子余,趙衰字。趙同、趙括、趙嬰齊三兄弟因各食邑于原、屏、樓三地,故稱原同、屏括、樓嬰。《趙世家》說趙衰娶趙姬是在隨重耳出亡之前,《左傳》說在其后,究竟二說誰對?楊伯峻認為:“趙姬之言,‘得寵而忘舊’,說明趙衰之得已在叔隗(即出亡后所娶翟妻,趙盾生母)后,趙盾卒于魯宣公七年八年(前602—601)之間,而魯成公五年(前585)原同、屏括放嬰齊,魯成公八年(前583)晉討趙同、趙括,似趙姬三子皆幼于盾”。(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并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注》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楊先生傾向于娶趙姬在后,今采其說。據之,趙盾生母本是狄人,而趙姬是晉文公女,理應為趙衰正妻⒃,(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并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注》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所生子應繼趙宗,但因趙盾具有才干,加上趙姬謙讓,才被立為嫡子,成為趙氏的宗主繼承人。趙衰死,他代父執政,先后立晉靈公、成公,是晉國最有勢力的卿大夫。 晉靈公死后,趙氏家族的地位又有提高,其內部的嫡庶地位也有變化。《晉世家》成公元年(前606)記:“賜趙氏為公族”,(《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所記同,但是于晉靈公十四年。)《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十四年,前607)條稱:“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 而為之田,以為公族。……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狄人也。’公許之。冬,趙盾為旄東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按公族,楊伯峻先生有解釋:“公族有二義,凡公之同姓子弟曰公族,此廣義之公族。……公族大夫亦省曰公族,此狹義之公族”。(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二年條。)上引公族顯系狹義。晉君姬姓,趙氏以異姓躋身公族大夫,故稱“賜”。這是趙宗地位提高的標志。同時,趙宗內部嫡庶關系起了變化。趙盾大概有感于嫡母趙姬的賢讓,也有可能受到“兄終弟及”習慣的影響,提出以異母弟趙括為公族大夫,繼承趙宗,自己則降為“旄東之族”。楊先生認為,旄東之族即余子、公路,是嫡子之外的支庶子弟,趙盾從此“以余子自居而以正卿兼掌旄東之族”。(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二年條。)是則趙盾又由嫡子降為庶子,由大宗降為小宗。 趙氏內部嫡庶關系的變化,似乎并未影響趙盾、趙朔父子在政治上的地位。《趙世家》稱趙盾在晉成公時仍然“任國政”,“晉景公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晉景公時,趙朔任職仍高于其叔父趙括。晉景公三年(前597)晉楚之戰,“荀林父將中軍,先谷佐之,士會將上軍,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 (《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此條記載便是明證。晉景公十二年(前585)趙括才列為卿,(《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這時趙朔可能已死,趙括作為宗主和卿大夫,在趙族內部終于確定了族權和政權方面的優勢。正是由于宗族內部嫡庶關系和政治地位的改變,趙朔死后,年幼的趙武已無緣繼承祖父曾經獲得過的權力優勢,所以他只能列入“庶子”之類,故稱“趙庶子趙武”。后來,大概是因為屬于“庶子”,又由于同晉景公的親緣關系,他才躲過這場族誅之難,還由于韓厥的幫助,重新繼承趙宗,趙氏勢力才又興旺發達起來。 除上述分析之外,細讀《趙世家》,還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即對趙簡子以前趙氏先祖中衍至簡子之父趙景叔,出現的名字起碼涉及有二十多代,但這段先祖史所記的總字數只有二千多,而趙氏族誅一事則占了一半的篇幅。趙朔之前和之后,敘述都非常簡單,而唯獨這個事件的故事性極強,整個事件的過程、人物的對話詳細而生動,這也不能不使人懷疑它的真實性。當然,如此生動的描述離不開司馬遷的如椽妙筆,但這決不是司馬遷的憑空臆造,顯然是對趙氏后代有關這段歷史傳說的剪裁加工。 綜上所述,可以斷言,所謂“趙世孤兒”云云,純屬子虛烏有,我們同意楊伯峻先生“全采戰國傳說”的判斷,但趙氏曾遭族誅一案則確有其事。經過以上辯證,對此案可作如下概括: (一)趙氏族誅事件,發生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趙武復立,可能是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因此,《趙世家》所言實誤。 (二)趙氏族誅的范圍可能限于趙同、趙括兩個支族,趙嬰齊一支是否受到株連,不明。但起碼趙朔及其后代(即趙莊姬所生子女)未受波及。 (三)趙氏族誅起因于趙莊姬的“讒言”,但更主要的因素是欒氏、郤氏勢力的排擠和傾軋。 (四)趙武復立主要是依靠韓厥的支持,韓厥:“昔吾畜于趙氏,”表明在晉國的政治活動中;韓、趙二氏的聯盟有著深厚的歷史基礎)。(《國語》卷一一《晉語五》:“趙宣子言韓獻子于靈公,以為司馬,”亦可見趙盾與韓厥關系。) 最后需要指出,由于文獻資料的限制,我們對趙氏族誅一案所知甚少,但上述辨析仍然有助于我們從客觀上加深對晉國政治史的認識。人們熟知,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社會大變革、大動亂的時代,在當時社會政治舞臺上主要有三大勢力,即周天子為首的周王室,各國諸侯為首的公室和各國內部的卿大夫。這三種勢力之間,各諸侯之間,以及各國內部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分化和組合,構成了當時新舊貴族之間展開斗爭的基本格局。這些矛盾和斗爭,在春秋時期的各個階級表現不盡相同。初期主要表現為周王室同諸侯之間的矛盾;中期主要表現為各諸侯之間的矛盾;后期主要表現為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在晉國,卿大夫同晉公室、卿大夫之間的矛盾斗爭尤為明顯。晉文公時期稱霸中原,這既是對諸侯斗爭的勝利,也是對周天子權威的進一步削弱。晉文公之后,隨著私家勢力的發展,卿大夫對晉公室的矛盾、卿大夫之間的矛盾日益紛繁復雜,錯綜交織。晉景公時期趙氏族誅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發生的。趙氏族誅,這固然存在著晉公室抑制卿大夫勢力的意圖,而欒氏集團的排擠卻是這場斗爭的最深刻背景。可以說,趙氏族誅是晉國內部卿大夫各集團之間矛盾的一次公開沖突,也是晉國政治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如果說六卿專權、三家分晉是卿大夫同晉公室舊貴族的斗爭所致,那么,趙氏的一度族誅以及欒氏、郤氏、范氏、中行氏、智氏等諸侯集團的覆滅,則是卿大夫之間互相傾軋、矛盾激化的必然結果。 春秋時,晉國的大將軍屠岸賈陷害了忠臣趙盾,在他的慫恿下,晉國國君下令抄斬趙氏滿門。一夜之間,趙盾全家上下共計三百余口被屠殺。趙盾的兒子趙朔的夫人莊姬公主是國君的胞妹,幸免于難,被送回內宮居住,此時她已懷有身孕。幾個月以后,莊姬公主生下一個男嬰,取名趙武。屠岸賈下令封鎖內宮。莊姬公主以看病為名,把趙家的摯友程嬰召進內宮,請求程嬰救趙武出宮。程嬰把趙武放進藥箱準備帶出宮門。守將韓厥十分感佩程嬰的正義,便放走程嬰和趙武,自己拔劍自刎。為了斬草除根,屠岸賈宣布把全國半歲以內的嬰兒全部殺光。為了保全趙武和晉國所有無辜的嬰兒,程嬰與公孫杵臼商議:程嬰獻出自己親生兒子代替趙氏孤兒,公孫老人頂替救孤藏孤的罪名,然后由程嬰親自去向屠岸賈告發。屠岸賈聽信了程嬰的舉報,殺死了公孫老人和“趙氏孤兒”。此后,程嬰承擔著賣友求榮的罪名,將趙武培養成一個文武雙全的人,并讓趙武認屠岸賈為義父。當陳嬰將真相告訴了趙武后,在守邊歸來的大將軍魏絳的鼎力相助下,趙武殺死屠岸賈。此后,趙武主持晉國國政,使晉國基本保持了霸主地位。再后來,趙武的三世后人趙襄子,與魏、韓三分晉國,創立了趙國。而山西盂縣藏山,相傳是當年藏匿趙武的地方。 不絕人祀,就是不要斷絕人家的香火,讓那些即使是亡國的人也可以有塊地方生存,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這種觀念在春秋戰國之前盛行。于是,周滅商后,商朝王室被允許遷往宋地居住。這些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不絕人祀,與網開一面有相同的含義。這是我們祖先的善念,是我們的傳統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的根源所在,是一種氣度和氣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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