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莊公十年多少卷 左傳莊公十年原文翻譯
今天給各位分享左傳莊公十年多少卷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左傳莊公十年原文翻譯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曹劌論戰選自這是我國著名的什么體史書敘述的是什么時期各國的重要史實
1、曹劌論戰選自《左傳》
2、是我國著名的編年體史書
3、記載了春秋時期各國的重要史實。
資料延伸:
《左傳》全稱《春秋左氏傳》,儒家十三經之一。《左傳》既是古代漢族史學名著,也是文學名著。《左傳》是中國第一部敘事詳細的編年史著作,相傳是春秋末年魯國史官左丘明根據魯國國史《春秋》編成,記敘范圍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魯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主要記載了東周前期二百五十四年間各國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和文化方面的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是研究我國先秦歷史很有價值的文獻,也是優秀的散文著作。
《左傳》是中國古代最早一部敘事詳盡的編年史,共三十五卷。《左傳》全稱《春秋左氏傳》,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漢朝以后才多稱《左傳》,是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書,與《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 合稱“春秋三傳”。《左傳》既是一部戰略名著,又是一部史學名著。相傳是春秋末期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
《左傳》傳文比《春秋》經文多出13年,實際記事多出26年(最后一件事為略提三家滅晉),以《春秋》記事為綱敘事,其中有說明《春秋》書法的,有用實補充《春秋》經文的,也有訂正《春秋》記事錯誤的。全書絕大部分屬于春秋時候事件,但全書的完成已經進入戰國時期。這些都說明《左傳》與《春秋》的密切關系。
《左傳》是我國現存第一部敘事詳細的編年體史書,儒家“十三經”之一。《左傳》的作者,司馬遷和班固都證明是左丘明,這是目前最為可信的史料。有些學者則認為是戰國初年之人所作,但均為質疑,因為《左傳》中某些文章的敘事風格與其他不符,并無任何史料佐證,只能歸為臆測。
《左傳》對后世的影響首先體現在歷史學方面。它不僅發展了《春秋》的編年體,并引錄保存了當時流行的一部分應用文,給后世應用寫作的發展提供了借鑒。僅據宋人陳骙在《文則》中列舉,就有命、誓、盟、禱、諫、讓、書、對等八種之多,實際還遠不止此,后人認為檄文也源于《左傳》。并且,本書在我國的文學界也有極高的藝術價值,對史學也有巨大的貢獻!
曹劌論戰出自哪里?
《曹劌論戰》出自《左傳·莊公十年》。
《曹劌論戰》講述了曹劌在長勺之戰中對此次戰爭的一番評論,并在戰時活用“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擊退強大的齊軍的史實。
文章說明了在戰爭中如何正確運用戰略防御原則——只有“取信于民”,實行“敵疲我打”的正確方針,選擇反攻和追擊的有利時機,才能以小敵大,以弱勝強。
《春秋左氏傳》(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原名《左氏春秋》,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春秋內傳》,漢朝以后才多稱《左傳》。
《左傳》相傳是春秋末年魯國的左丘明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書,與《公羊傳》、《谷梁傳》合稱“春秋三傳”。也是中國第一部敘事詳細的編年體史書,共三十五卷,是儒家經典之一且為十三經中篇幅最長的,在四庫全書中列為經部。記述范圍從公元前722(魯隱公元年)至公元前468(魯悼公二十七年)。
曹劌論戰作者情況
舊傳為春秋時期左丘明所作,近人認為是戰國時人所編。
左丘明,中國春秋時史學家。魯國人,雙目失明,春秋時有稱為瞽的盲史官,記誦、講述有關古代歷史和傳說,口耳相傳,以補充和豐富文字的記載,左丘明即為瞽之一。
曹劌論戰
本文選自《左傳·莊公十年》,題目是編者加的,《左傳》是一部文學名著和史學名著,傳說是春秋時期左丘明(由于左丘明雙眼失明而史記中,左丘與明之間有一塊破損,所以也有可能叫左丘。近人認為是戰國時人所編)根據魯國史料編寫的編年體史書,《左傳》是我國最早一部記事詳備、文辭優美的編年體史書。以魯國的十二公系年,具有很高的文獻價值。記事起于魯隱公元年(前722年)止于魯哀公四年(前453年),記載這一時期(春秋時期)各諸侯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等方面的情況。書中保存了大量古代史料,文字優美,尤善于描寫戰爭及復雜事件,又善于通過對話和行動描寫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征,對后代散文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書名原為《左氏春秋》,是配合《春秋》的編年史,作為解經之作,稱為《春秋左氏傳》,又稱《左氏春秋》,簡稱《左傳》。作者寫這部書的目的,并不全是為解經而作,而是從歷史家的角度,采取《春秋》的大綱,再參考當時的許多史籍而寫成的。因此,《左傳》大大豐富了《春秋》的內容。
關于左傳莊公十年多少卷和左傳莊公十年原文翻譯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版權聲明:本站發布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