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慶是如何問案的(柳慶是如何問案的用自己的話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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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慶斷案的原文
原文:
后周柳慶,初士后魏,為雍州別駕①。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異而并失之。謂是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問而疑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常置何處?”對曰:“常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對曰:“無。”曰:“與同飲乎?”曰:“向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后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譯文]:
北周的柳慶,起初在后魏做官,任雍州別駕。有個商人,攜帶二十斤金錢到京城做買賣。借人房屋居住。每次要外出,常常自己拿著房間的鑰匙。沒有多久,房間緊閉如常而金錢卻全部丟失了。商人以為是房主人偷的,郡縣官府對房主人進行拷訊審問,房主人只好被迫認罪。柳慶聽說后,覺得可疑,便找來了商人,問他說:“你的房間鑰匙經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回答說:“經常自己帶著。”柳慶問:“你可曾與別人一同住宿過嗎?”回答說:“沒有。”又問:“與別人一同喝過酒嗎?”回答說:“前一陣曾與一個僧人痛飲過兩次,醉得大白天就睡著了。”柳慶說:“房主人只是因為刑訊痛苦才被迫認罪的,并不是盜竊犯,那個僧人才是真正的盜竊犯。”當即派遣差吏前往逮捕僧人,結果僧人已經攜金潛逃。后來捕獲歸案,全部查獲了商人所失之金。
柳慶是如何問案的?
北魏孝武帝元修為大丞相高歡所逼,被迫由洛陽遷都長安,投靠執掌重兵的宇文泰。便命柳慶為散騎侍郎,騎馬入關傳報。柳慶到高平見到宇文泰,共論時事,宇文泰即準備迎駕,要柳慶先返回復命,孝武帝對遷都長安有所疑慮,便屏退左右對柳慶說:“高歡已屯兵河北,關中兵未至,朕欲往荊州,卿意如何?”柳慶則答道:“荊州地非要害,眾又寡弱,外迫梁寇,內拒歡黨,斯乃危亡是懼,寧足以固鴻基?”他勸孝武帝還是遷都長安。
孝武帝人關后,柳慶任相府東閤祭酒,戶曹參軍,西魏文帝大統八年(542年)升為大行臺郎中,領北華州長史,大統十年任尚書都兵。
廣陵王元欽的外甥孟某,經常逞兇作歹,經人告發,被柳慶囚捕。元欽派人申辯孟某無罪,孟某身陷囹圄竟有恃無恐,還威脅柳慶。柳慶便召集群僚,公布孟某罪狀并將其笞殺。大統十三年(547年),柳慶被封為清河縣男爵,兼計部尚書右丞。
柳慶問飲 文言文翻譯:柳慶是如何問案的
原文
后周柳慶,初仕后魏,為雍州別駕①。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②京師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③,緘閉不異而并失之。謂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④服。慶聞而疑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常置何處?”對曰:“恒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對曰:“無。”曰:“與人同飲乎?”曰:“向者⑤曾與一沙門⑥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⑦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后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選自宋·鄭克《折獄龜鑒》)
編輯本段譯文
后周有一個人名叫柳慶,起初在后魏做官,充任雍州別駕。有名商人帶了二十斤黃金到京城做買賣,寄住在一家客棧中。商人每次出門總是隨身攜帶寶箱的鑰匙。不久,房間緊閉如常金錢卻全部消失。他認為是客棧老板所偷。官府詢問他,客棧老板就認罪了。柳慶聽到這個消息后卻表示懷疑,詢問商人平日鑰匙放置何處,商人答:“經常自己帶著。”又問:“你可曾同別人一同住宿過嗎?”答:“不曾。”“曾與人一起喝酒嗎?”答:“前一陣曾與一位僧人痛飲過兩次,醉得大白天就睡著了。”柳慶說:“房主人只是因為刑訊痛苦才被迫無辜認罪的,房主人不是小偷。那個僧人才是真正的小偷。”于是立即派人追捕。出家人在偷得黃金后立即逃逸,后來被抓到了,商人丟失的黃金都追回了。
編輯本段注釋
別駕:官名。后魏于諸洲置別家從事史,掌總理眾務。 詣:到。 居止:居住,停留。 無何:不久,不一會。 誣:服。 向者:先前,前一陣。 向:先前,過去,不久前,剛才。 沙門:僧人;和尚 。 特:只,僅,不過 。 匿:躲藏,隱藏 。 緘:封,閉。 特:只是,僅,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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