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死后葬在哪里 韓非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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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的陵墓在哪?
韓非子的陵墓在哪沒見相關記載,但關于韓非之死,史籍有兩種說法。
1、一是司馬遷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這也是迄今為止韓非之死的母本說法和主流說法:“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殺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
2、另種說法,較少為人提及,見于《戰國策 秦五 四國為一》(以下單列篇名),原文較長,茲概述其意。四國聯兵進攻秦國,姚賈毛遂自薦,出使四國,消除了這次兵災。“秦王大悅,賈封千戶迅頌,以為上卿。”韓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說了一通,意思是姚賈這人怎么有問題。秦王責問姚賈,姚賈對答如流,一番說話,比韓非說的漂亮多了。結果,“秦王曰:‘然’。乃可復使姚賈而誅韓非。”——姚賈沒事缺穗,韓非被殺。(誅在先秦,并非只伏昌卜有殺死的意思,還有責問、譴責、懲罰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認為,誅韓非,就是把韓非殺了。)
這兩種說法的相同處,是韓非之死,跟姚賈有關,也跟秦王有關。不同處,是司馬遷筆下的韓非,是個無辜受害者,而《戰國策》里的韓非,則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
韓非子的資料料
韓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80年),卒于秦王政茄顫塌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市)。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韓非子》呈現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功利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在《史記》記載: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可知當時秦始皇的重視。目的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霸道思想。《韓非子》是韓非主要著作的輯錄,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萬字。里面的文章,風格嚴峻峭刻,干脆犀利,里面保存了豐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呈現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功利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韓非子》也是間接補遺史書對中國先秦時期史料不足的參考來源之一,著作中許多當代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目的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霸道思想。
韓非子(約公元前281——公元前233),又稱韓非,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省新鄭市)人。思想家、哲學家、政論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是韓王室宗族,韓王歇的兒子。《史記》記載,韓非精于“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認為是陰謀學家,韓非的著作一大部分顫圓關于陰謀。韓非目睹戰國后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采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2]
韓非被韓王派遣出使秦國,于是文采斐然的韓非為秦王嬴政所賞識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滅六國一統天下的通天大計,而首要目標就是韓國,但作為韓國公子的韓非與李斯政見相左(韓非主張存韓滅趙),妨礙秦國統一大計,廷尉將其投入監獄,最后逼其自殺。[1]
韓非子的文章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于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風格。
韓非著書之余時常登臨的孤憤臺尤存,位臨棠溪岸邊,原是一處高地,松柏銀杏蒼蒼。之后,孤憤臺漸漸之低小,鄉民們平素叫“孤墳攤兒”,考古和被盜均未發現萌基,專家考證應為“孤憤”臺,正好符合韓非“驅車勸諫韓王不用”而閉門著書的歷史事實。韓非的《孤憤》、《五蠹》《說難》、《說林》、《從內儲》五書,十萬余言,字里行間,嘆世事之難,人生之難,閱盡天下,萬千感懷。韓非死于秦國,終年47歲,有記載說,韓非尸體運回韓國,葬在故土,即孤墳攤處,另說葬九女山古墓群。
據史料可考,韓非故土在西平縣出山棠溪北岸的韓堂村。韓堂村建有韓家祠堂,而后遷至出山鎮西南,韓堂村留名至今。韓祠為韓家宗祠,何代修筑無考,但每年春節韓姓子孫敬奉韓家宗祖一直延續,韓祠歷代修復,破損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禮堂,有“思辨”碑石一塊,村人說曾蓋在西街井口,后無下落。
主張
韓非雖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張卻與荀子大相徑庭,他沒有承襲荀子的儒家思想,卻愛好“刑名法術”之學,成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韓非反對政治治理的原則建構在私人情感聯系與當代社會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張將人的自利本性作為社會秩序建立的前提,強調君主統制權視為一切事物的決策核心,君權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應當運用苛刑峻法重賞來御臣治民,以建立一個君主集權的封建國家。
韓非在其《韓非子》里面有《解老》與《喻老》兩篇,直述自己思想部分也源自于老子,故洞巖后世稱之為道法家,意味從道家里面延伸出來的新法家思想。但韓非的道法家與道家有一些差異。
簡單說,韓非子僅取《老子》‘無為’的思想,《老子》認為處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與方式,只要順著大道即可。但韓非認為無為,落實在君王統治上,應該是無論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測與掌握,此觀點還包括施政習慣,統馭方式等,應該陰晴不定,難以掌握。如此才不會反被臣下駕馭,這也就是申不害的“術”。
韓非之學出于荀子,源本于儒家,而成為法家,又歸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于尊君,為后世所詬病。
韓非另主張‘名實相符’,認為君主應根據臣民的言論與實績是否相符來決定功過賞罰。
意義
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韓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諸家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他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
韓非子(7張)
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于“未盡”,“申子未盡于術,商君未盡于法”。(《韓非子·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 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系,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制思想的重大貢獻,對于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政權。他贊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全部理論導源于荀子“性惡論”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權專制主義國家的政治目的。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都是利害關系,人的心理無不“畏誅而利慶賞”(《二柄》),人君的職責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眾畏威而歸利。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展,并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
韓非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系起來,這在當時是難得的。韓非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系有了初步認識,注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寡的關系,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并論述了它與“道”的關系。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
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后”,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
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韓非認為,不經過“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著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顯學》)。
韓非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著,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 表達思想至今仍有著深刻的啟發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韓非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韓非還繼承了荀子關于封建專制的一些思想,并進一步理論化和系統化,從而成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倡導者。
雖然我們可以說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①和孟子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②與封建專制主義思想有一定關系,但是都不如韓非講的明確。《韓非子·忠孝篇》說:“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
① 《論語·顏淵》。
② 《孟子·滕文公上》
③ 《韓非子》卷四《和氏》。
③ 《韓非子》卷十七《難勢》。
② 《孟子·告子下》:“白圭曰:‘吾欲取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 貉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可乎?’曰:‘不可,器用不足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 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里,韓非把臣、子、妻對君、父、夫的從屬關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順逆看成是天下治亂的“常道”。這就有了三“綱”的基本內容。加上韓非的“法”、“術”、“勢”的政治主張,便使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3法家
韓非子是中國戰國時期(前475-前221)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后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后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于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系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極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來治理國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對輕罪實行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他們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沒有什么道德的標準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這樣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這也許是秦國軍隊戰斗力強大的原因之一,滅六國統一中國,法家的作用應該肯定,盡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主張
反對禮制
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他們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干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于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并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們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鑒、利用。
法家的大成者韓非子
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贊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后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4著說
《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韓非“法”、“術”、“勢”相結
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后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
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余萬言,絕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墨家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子的法家學說堅決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子攻擊主張“仁愛”的儒家學說,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重戰四個政策。韓非子提倡君權神授,自秦以后,中國歷代封建專制主義極權統治的建立,韓非子的學說是頗有影響的。
韓非子的文章說理精密,文鋒犀利,議論透辟,推證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國家可亡之道達47條之多,實屬罕見。《難言》、《說難》二篇,無微不至地揣摩所說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趨避投合,周密細致,無以復加。
文章:
初見秦第一
解老第二十
難四第三十九
存韓第二
喻老第二十一
難勢第四十
難言第三
說林上第二十二
問辯第四十一
愛臣第四
說林下第二十三
問田第四十二
主道第五
觀行第二十四
定法第四十三
有度第六
安危第二十五
說疑第四十四
二柄第七
守道第二十六
詭使第四十五
揚權第八
用人第二十七
六反第四十六
八奸第九
功名第二十八
八說第四十七
十過第十
大體第二十九
八經第四十八
孤憤第十一
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五蠹第四十九
說難第十二
內儲說下六微第三十一
顯學第五十
和氏第十三
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
忠孝第五十一
奸劫弒臣第十四
外儲說左下第三十三
人主第五十二
亡征第十五
外儲說右上第三十四
飭令第五十三
三守第十六
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
心度第五十四
備內第十七
難一第三十六
制分第五十五
南面第十八
難二第三十七
飾邪第十九
難三第三十八
韓非子的文章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于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子還善于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歷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
5封建
中央集權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形成,是時代需要的產物。戰國時代,封建諸侯已經建立了政權,并進行了改革。處于戰國中期的孟子雖有"定于一"的大一統思想,但那時諸侯割據,戰爭頻繁,旗鼓相當,誰也吞并不了誰,還沒有具備統一的條件,因此,不能提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來。只有到戰國晚期,秦國通過商鞅變法,國力強盛,統一六國的條件已經具備,在客觀上有了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迫切需要,因此,才有韓非的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產生。
韓非所說的君臣關系與孔、孟所講的君臣關系有很大的區別。孔子認為:“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③君臣關系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孟子認為:“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④孟子還認為,國君若不行“仁政”就可以流放,甚至還認為殺昏暴之君不叫殺君,而叫“誅一夫”。⑤這里,不存在臣對君絕對服從的問題。《韓非子·備內》認為,君臣之間,國君與其家庭成員和左右親近之間,都充滿著尖銳的矛盾。他說,群臣服從國君,并不是有骨肉之親,而是受到國君權威的束縛,不得不如此。事實上,朝廷里如《韓非子·楊權》所說:是“上下一日百戰”。“臣之所不弒其君者,黨與不具也。”一旦臣下羽毛豐滿,條件成熟,就可能對國君取而代之。因此,要鞏固國君的地位,就必須加強中央集權。《韓非·楊權》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要,四方來效。”即把一切大權都集中在國君一人手中,全國各地都對國君負責。《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能獨斷者,故可以王天下。”韓非這種思想,在君臣關系上,是站在維護國君的絕對統治權的立場上說話的,它直接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權——秦王朝的建立奠定了理論基礎。
韓非還提出,為了適應中央集權封建專制政權的需要,必須統一人們的思想。他說:“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①他主張獨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學說。甚至他反對知識文化,反對藏書,主張焚書。《韓非子·喻老》說:“知者不以言談教,而慧者不以藏書。”這種實行思想統治的愚民政策,直接影響了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秦始皇采用了韓非的思想,完成了統一中國的事業,這可以說是韓非思想在歷史上取得的勝利。然而他主張嚴刑峻罰、橫征暴斂畢竟太殘酷,秦王朝只傳了三代,并且期間發生了陳勝、吳廣農民大起義,最終秦二世被趙高殺死,繼立的子嬰貶去帝號,稱秦王,向劉邦投降。劉邦攻占咸陽,秦亡,也就宣告了韓非思想的破產。
雖然如此,我們對韓非的封建專制主義思想也不能一概否定。他主張“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②是對“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否定,打擊了舊貴族的特權。這種主張維護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觀點,在當時有其積極的作用。同時,韓非的思想在戰國的末期適應了大一統的歷史發展趨勢,加速了秦統一中國的步伐,也有其進步意義。但是他的封建專制主義和權術思想,卻為以后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所承襲,影響極為深遠。韓非加強思想文化專制的思想,也為封建統治者沿用。明清兩代更盛,康、雍、乾時期達到極點,大興文字獄,嚴重阻礙了科學與文化的發展。因此,批判歷史上的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仍是我們歷史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
6現代意義
被秦始皇所欣賞,并為秦統一全國、建立中央集權的
韓非子 戲曲形象
專制國家奠定了基礎。后所奉行的韓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今天也有它一定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其“ 法、術、勢” 相結合的理論。
中國正處在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變革時期,原來單純靠行政手段調節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方法已經不適用,需要用經濟和法律手段作為主要的調節手段。因此,國家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方略,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加快了制法的步伐,也制訂出了一大批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適用性的法律法規。韓非子“以法為本”的主張得到現實的實踐,成為當代的主流思想。韓非子還強調“以法為教”,也使我們更加懂得,除了制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讓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
韓非子的“術”是指君王統治的手段和策略,拿到今天來看,可以變為管理者的管理方法。如對被管理者要進行業務考核,要讓其名符其實;對工作有成績的給予褒獎,對工作不稱職的給予責罰;在干部任免上要從基層選拔。韓非子說“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 對于保證管理者的質量至關重要。
“勢”就是君主的權力和地位,可以理解為國家權威。無論在專制時代還是民主時代,國家領導者和管理者的權威都是必須肯定的,否則政出多門,言出多家會導致混亂。我們國家正在深化改革,需要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積極性搞活我們的經濟,這就有可能出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況。某些地區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對于統一的政令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辦法,致使中央的許多符合中國人民長遠利益的法律、政策貫徹不下去,最終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使老百姓對國家的權威性提出疑問。所以我們必須要樹立國家的威信,以便使法律得以貫徹實施。
在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多種價值觀并存、多種道德觀念碰撞的今天,重提韓非子的“法治”思想非常有必要。雖然我們處于不同的時代,但同屬新舊觀念、新舊體制更替之時,我們也必須把“法”放在首要位置,規范人們的思想和行為,輔之以權威和手段,即:“抱法、處勢、行術”,使我們的國家更具競爭力,保證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穩步發展。
韓非被誰害死了
韓非是被李斯害死了。
司馬遷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殺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從《史記》中可以看出,李斯派人給韓非送藥,逼其槐搏枝自殺。
擴展資料:
韓非,是韓國的貴族子弟。他愛好刑名法術學問。他學說的理論基礎來源于黃帝和老子。韓非有口吃的缺陷,不善于講話,卻擅長于著書立說。他和李斯都是荀卿的學生,李斯自認為學識比不上韓非。
韓非看到韓國漸漸衰弱下去,屢次上書規勸韓王,但韓王沒有采納他的意見。當時韓非痛恨治理國家不致力于修明法制,不能憑借君王掌握的權勢用來駕馭臣子,不能富國強兵尋求任用是賢能之士,反而任用夸夸其談、對國家有害的文學游說之士,并且讓他們的地位高于講求功利實效的人。他認為儒家用經典文鉛敏獻擾亂國家法度,而游俠銀頃憑借著武力違犯國家禁令。
國家太平時,君主就寵信那些徒有虛名假譽的人,形勢危急時,就使用那些披甲戴盔的武士。現在國家供養的人并不是所要用的,而所要用的人又不是所供養的。他悲嘆廉潔正直的人不被邪曲奸枉之臣所容,他考察了古往今來的得失變化,所以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余萬字的著作。
然而韓非深深地明了游說的困難。他撰寫的《說難》一書,講得非常詳細,但是他最終還是死在秦國,不能逃脫游說的禍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老子韓非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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