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先秦音樂 先秦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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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先秦古風的音樂
先秦音樂多為古琴、編鐘演奏的,在酷狗音樂里輸入“編鐘”或“古琴”就有許多首古風音樂了。
1、流水(古典音樂)
2、蟾宮珠簾(編鐘)
中國最早在哪個朝代出現音樂
原始社會便有了音樂。
在關于遠古音樂的傳說中,曾提到一些古樂器,其中有鼓、磬、鐘、簫、管、篪、笙、琴、瑟等。這些記載難免有若干附會的成分,但從現今某些古文化遺存中發現的原始樂器來看,其中有不少在原始時代即已出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中國音樂有著悠久的歷史。由云南元謀等地發現的古猿人化石可知,大約從 100萬年以前起,遠古的人類就已經在中國的土地上勞動、生息、繁衍。當最早的人類開始制造原始的工具和集體進行勞動的時候,原始的音樂便在他們的勞動節奏和勞動呼聲中萌發了幼芽。
古代文獻中關于遠古音樂的傳說,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某某氏為名的古樂,如朱襄氏之樂、陰康氏之樂、葛天氏之樂、伊耆氏之樂等;另一類是被尊為古代帝王的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和夏禹等時代的古樂。
擴展資料
中國古代音樂的主要內容:
中國古代音樂包括原始社會(約公元前21世紀以前)的音樂、奴隸社會(約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 475)的音樂和封建社會(公元前 475~公元1840)的音樂。
分6段敘述:遠古的音樂(即原始社會的音樂);夏、商、西周至春秋時期的音樂(即奴隸社會的音樂);戰國、秦、漢的音樂(以下皆為封建社會的音樂);三國、兩晉、南北朝至隋、唐的音樂;宋、元的音樂;明、清的音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國古代音樂
先秦有哪些古箏名曲?
在先秦時期,著名箏曲《高山流水》曲借伯牙鼓琴遇知音的故事廣泛流傳于民間。此曲本是古琴曲,音樂渾厚深沉,清澈流暢,形象地描繪了巍巍高山,洋洋流水。后來,先秦人們將《高山流水》改為古箏彈奏后也別有一番風味,為古箏音色特長提供了廣闊的天地。從低音至高音,從高音至低音的滾奏手法,惟妙惟肖地托顯出涓涓細流、滴滴清泉的奇妙音響,使人仿佛置身于壯麗的大自然美景之中。
漢族音樂的先秦音樂
先秦樂器,以磬和鐘最有特色。磬用石磨制而成,鐘用青銅鑄造而成,有鈕鐘、甬鐘、鉦等形式。磬有特磬(單磬)與編磬(組磬),鐘亦有特鐘(單鐘),各懸于木架上,用木槌擊之發聲。又有琴、瑟,傳說為伏羲氏發明,以桐木作體,繩絲為弦,瑟弦數25,琴弦數10或5。秦人損瑟弦之半,造為秦箏,流傳至今。又有筑,是用竹尺敲擊發音的弦樂器。青銅樂器還有商代銅鼓(湖北崇陽出土)、鐸、鐃、鈴為擊樂器。又有塤,用陶土燒制而成,吹奏樂器還有排簫、笙、笛等。
樂律的制定,傳說在黃帝之世,傳說不可盡信。但至公元前7世紀,漢族已制定樂律,其計算樂律的“三分損益法” 載于《管子·地員篇》。音樂家們還認為,三分損益制定樂津,實行應依弦長而非依管長。古樂以五聲音階為主,周代出現七聲音階(加變宮、變徵相當于47),戰國時已有旋宮的理論,調式運用也很普遍。 唐代民歌稱為“曲子”,見于敦煌資料,如《菩薩蠻》、《劍器詞》等,都有音樂曲調,以后發展為文學形式詞牌。唐代多段大型歌舞曲稱為“大曲”,綜合器樂、聲樂和舞蹈,長達幾十段,如《綠腰》,大曲中接近漢族《清樂》系統較為幽雅的部分,稱為《法曲》。
唐代著名的《霓裳羽衣曲》就是《法曲》。唐玄宗時,依表演方式,分音樂為《立部伎》。其室外表演為八部:(1)《安樂》、(2)《太平樂》、(3)《破陣樂》、(4)《慶善樂》、(5)《大定樂》、(6)《上元樂》、(7)《圣壽樂》、(8)《光圣樂》;室內表演為六部:(1)《樂》,包括《景云樂》、《慶善樂》、《破陣樂》、《承天樂》,(2)《長壽樂》、(3)《天授樂》、(4)《鳥歌萬壽樂》、(5)《龍池樂》、(6)《小破陣樂》。此期歌舞音樂的發展達到了高峰。 漢唐時期新創或引進的樂器有:漢琵琶(阮咸)、箜篌、角、笳、羌笛和六孔尺八(都是簫的前身)、篳篥、方響、鑼、達卜(單面鼓)、節鼓、軌箏、奚琴、齊鼓、羯鼓、檐鼓、都曇鼓、毛員彭、簽臘鼓、雞婁鼓、王鼓、連鼓、桴鼓、太平管、跋膝管、七星管等,這一時期各類樂器總數達300多種。
樂律方面,南北朝的古琴曲中,已正式應用純律音階。隋朝立八聲音階。隋唐燕樂用28調。
隋代音樂家萬寶常提出84調的理論,并在隋
唐宮廷雅樂中應用。這一時期,出現“犯調”和“移調”的作曲方法,提出主音樂的表達性能,還出現以減字譜記琴樂譜的方法,又在敦煌發現用工尺譜記唐樂譜,便于樂譜的保存和傳授。
先秦時期的音樂是怎樣的
先民們在漫長的原始社會中創造了原始音樂。從現存遠古傳說,可以看出音樂起源于勞動,并與巫術、原始舞蹈、詩歌溶為一體,為勞動實踐和氏族集體的利益服務。我國古書所載“百獸率舞”與“奮五谷”等傳說均說明它們與先民們的祭祀、狩獵、畜牧、耕種生活有關。各個文化遺存地區出土有原始樂器,如陶塤、用禽獸肢骨制成的“骨笛”、陶角、鼉鼓及陶鐸等。
夏以后的商(約前17—前11世紀)和西周(約前11世紀—前770年),已是文明燦爛的青銅文化的鼎盛時期。音樂達到了更高的水平,出現了《桑林》、《濩》、《裓》、《大武》等樂舞,并有更多的樂器品種出現。此外還產生了多種音階調式,創立了十二律,已經有了絕對音高、半音觀念,對旋宮轉調有了初步的認識,也興辦了一些音樂教育事業。
春秋戰國(前770——前221年)是我國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化和封建社會初步形成的時期。當時列國縱橫,戰爭頻繁,幾百個小國逐漸歸并為幾個大國,為我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礎。這個時期,由于鐵器的使用,各國農業、手工業和商業都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各地區、各民族在經濟文化方面相互交流、相互影響,也推動了音樂文化的發展。首先在鄭、衛、宋、齊、(今河南、山東)各國,商周舊樂“雅頌”開始失去往昔至高無上的神圣地位,民間新樂“鄭聲”日益受到重視。
《詩經》所載十五國“風”和二“南”、“小雅”,很多都是各地優秀的民歌或貴族的吟唱。城市中的音樂生活也很豐富,產生了不少杰出的民間歌手和器樂演奏家。以編鐘為主的鐘鼓樂隊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南方楚、越、滇等地的音樂文化相當發達。大詩人屈原填詞、楚國女巫祀神時唱的“楚聲”——“九歌”,越國裸體女巫跪唱祭祀的銅雕,滇人祭祀時敲擊的銅鼓、羊角編鐘,似乎使我們看到了南國藝術特有的神韻和豐采。
春秋戰國時期,音樂理論空前活躍。見于曾侯鐘的樂律銘文和《管子·地員篇》、《呂氏春秋·音律》的三分損益法,記述了我國最早的樂律計算方法。音樂美學方面,儒家孔丘、荀卿、公孫尼重功利、重情理;道家老聘、莊周重藝術、重精神。他們的見解,對日后中國音樂的發展育著極為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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